承上例甲公司应当将收到的100万元对价,在本期销售的100万元商品及次年乙公司可抵扣货款10万元之间进行分摊,本年应分摊金额为100*(100/100)=9
0.91万元。次年返利金额应分摊金额100*(10/110)=9.09万元。本年计提返利时借:主营业务收入9.09万,贷:合同负债(未考虑税收因素,按新收入准则预收账款中的增值税金额应在其他流动负债列示)9.09万。返利兑现时,借:预收账款9.09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9.09万元.
增值税的处理按照规定计提返利应当开具红字票据冲销收入,购买方根据销售方的红字做进项税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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