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入职缴纳社保时间规定
根据规定,只要员工在当月入职就应该为其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但是由于不同地区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及缴纳的时间不同,所以可能存在职工在当月几号前入住当月买社保,之后就下月买社保,当月的社保次月缴费的情况。
例如目前上海市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及缴纳等相关手续的时间为每月5日至26日,也就是说如果是在每月26日前入职的员工,当月就可以办理社保登记并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但是如果是27日-31日入职的员工,那么就需要等到下月五号后才可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很多单位会以试用期为由不给职工缴纳社保,需要等3个月试用期过后再为其缴纳社保,这种情况其实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大家遇到单位称试用期不交社保,那么要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还有部分单位会与职工协商,让职工签署放弃社保协议,然后以工资的形式补助社保费用,这种情况也是不合法的,大家千万不要为了眼前几百块钱的利益就自愿放弃社保,毕竟一旦生病住院,若没有社保的保障,那么所花费的就不是眼前的几百块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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