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内容主要包括:
1、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的损失。是指企业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后盘亏的损失,以及固定资产受自然灾害等人类无法抗拒原因而报废、毁损的损失。
借方:营业外支出
贷方:固定资产清理
2、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是指非季节性、非修理期间停工而发生的损失,主要是指停电、停水等原因停工而发生的损失。
3、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职工学校经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自办职工子弟学校,除收取学杂费外,给予学校的补助经费支出;职工学校经费是指企业为提高职工文化、科技水平,职工就职培训等所办学校的各项费用支出。
4、非常损失。是指企业因遇有风、火、水、震自然灾害等人类无法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和善后清理费用。
借方:营业外支出
贷方: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5、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纳税人用于公益事业或用于救济方面的捐赠。
借方:营业外支出
贷方:银行存款
栏目: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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