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结算清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支付的清理费用及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
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和税款,借记 “银行存款” 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贷记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科目。残料入库,按残料价值,借记 “原材料” 等科目,贷记 “固定资产清理” 科目。
(四)确认应收责任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
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 “其他应收款” 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五)结转清理净损益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对清理净损益,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 因固定资产已丧失使用功能或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收支。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报废清理产生的处理净损失,借记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科目,贷记 “固定资产清理” 科目;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科目;
如为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 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科目。
2. 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资产处置收益。确认处置净损失,借记 “资产处置损益” 科目,贷记 “固定资产清理” 科目;如为净收益,借记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 “资产处置损益”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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