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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费附加
1.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而征收的一种费用,其目的是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资金来源。
2.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比率。
3. 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2%。
4.其他规定同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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