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开具3%专票的条件
一般纳税人开具3%专票需要采用简易计税,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法的特定应税销售行为如下:
1、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和石灰,自产的商品混凝土;
2、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自产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3、自产的自来水,自来水公司销售的自来水;
4、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客轮渡、公共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和班车;
5、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6、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7、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提供教育辅助服务;
8、非企业性单位中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9、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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