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们看看企业购进即用于一般计税又用于简易计税的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支出在增值税上又该如何处理呢?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案例:甲建筑公司2021年一般计税项目销售额为3000万元,简易计税项目销售额为2000万元。2021年共取得即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又用于一般计税项目,且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为100万元。请问甲公司2021年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解答: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00*(2000+0)/(2000+3000)=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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