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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计算城建税计税依据
=(60-60)+20=20万元
应纳城建税=20×5%=1万元
教育费附加=20×3%=0.6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20×2%=0.4万元;
还有剩余10万元留抵退税,可结转至6月份以后申报期在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
供你参考。
栏目: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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