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固定文件解读: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根据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规定的比例扣除。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表说明
项目
准予扣除的限度 超过规定部分处理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 不得扣除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 不得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一般企业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软件生产企业 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扣除。 -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 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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