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该小轿车按照3%简易计税,并减半征收
应纳税额为50000÷(1+3%)×3%=48543.69×3%=1456.3元。
减免增值税额=1456.30-48543.69×2%=1456.30-970.87=485.43万元。
实际应纳税额=970.87万元
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2970.87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970.87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2000 ( 注:处置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485.43
贷:营业外收入 485.43
假如该小轿车按照17%征税
应计提的销项税额=50000÷(1+17%)×17%=42735.04×17%=7264.96
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9264.9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264.96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000
5、计算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处置损益=50000-(80000+2970.87)=-27029.13元
或者=50000-(80000+9264.96)=-20735.04元
6、将处置损益结转到营业外收支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27029.13 (或者20735.04)
贷:固定资产清理27029.13
以上是处置使用过的有形动产的财税处理,下面我们接着说使用过的不动产的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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