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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抵免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或抵免部分学分的会计人员,请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选择“学分折算申请”栏目,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折算90学分的,由系统自行登记;不满90学分的,在网校完成剩余学分后,由网校将学分进行登记。
栏目: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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